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

2024-08-27

为加强和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明月科创实验班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

(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分。

(五)平均学分绩点(GPA)符合学校要求,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能力,综合能力突出。

二、推免生名额及分配原则

学院推免生名额由学校下达、学院统筹分配到明月科创实验班。

三、推免综合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

(一)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将学生前3参加明月科创实验班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情况最终考核形成“科创实践成果”成绩,以附加绩点的形式计入平均学分绩点GPA纳入推免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二)推免综合成绩Z,即为平均学分绩点GPA),6学期所有课程学分绩点(A附加绩点(B两部分构成ZA+BB≤0.4)。Z取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四舍五入法)

、推荐要求及工作程序

(一)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小组由执行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

(二)学生申请“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小组依据《“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组织“团队成员评价”和“终期答辩”两个成绩评定环节给出明确的成绩评定意见,并将评定意见(含“科创实践成果”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

(四)“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意见经学院报本科生院审核批准后,由学校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在学生推免成绩单上以附加绩点形式体现“科创实践成果”成绩

(五)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学院进行推免基本条件审核,按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包含替补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未经公示者不能列入初选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本科生院。本科生院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其他说明

(一)取消推免资格的情况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 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 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二)申请认定“科创实践成果”成绩的团队成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时原则上须沿用获孵项目的题目。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或因上级相关文件变化导致该细则调整的,由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工作方案



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827日    


关于成立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加分

公开答辩专家考核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工作,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成立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兼加分公开答辩专家考核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罗远新,韦迎春

副组长:宋朝省

成员:郭坤银,廖全,凌睿

秘书:陈爽

二、2025年推免生加分公开答辩专家考核小组

组长:罗远新

副组长:宋朝省

纪检委员:韦迎春,郭坤银

成员:廖全,凌睿,张艺蒙,兰单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8月27日    

附件:

“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工作方案


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工程师学院”)本科生“科创实践成果”环节是工程师学院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明月科创实验班“科创实践成果”环节的过程化、规范化管理,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号)和《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工程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申请成绩评定的基本条件

已在明月湖国际智能产业科创基地获得50万及以上项目孵化投资,孵化证明材料开具时间至本科三年级下学期831

二、 指导原则

学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将学生前3参加明月科创实验班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情况最终考核形成“科创实践成果”成绩,以附加绩点的形式计入平均学分绩点GPA纳入推免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三、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由学院执行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分管本科教育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管学生管理工作负责人担任纪委委员,成员包括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校内专家和明月湖国际智能产业科创基地专家等。

同时设立终期答辩小组,组员包括评定小组成员、产业代表、学生代表等,对符合申请“科创实践成果”成绩评定条件的学生进行最终成绩审核评定。

四、 评定要求及工作流程

(一)过程管理

学院加强“科创实践成果”实践环节全链条、过程化管理,定期组织“科创实践成果”立项评审、阶段性汇报检查、结题等活动,对申请成绩评定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进行过程监管和评审鉴定,重点考查学生从立项至本科三年级下学期8月31日前的创新创业项目质量和个人贡献度。

(二)成绩评定

1.团队成员评价

学院在成绩评定终期答辩前组织创新创业团队成员自评和互评。团队成员通过匿名自评和互评的形式对组内成员从立项至本科三年级下学期8月31日期间在团队的表现和贡献度进行评分和评价。团队成员评价得分即该成员所获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占最终成绩评定的10%,且自评和互评意见将作为成绩评定终期答辩时答辩小组评分的重要依据。

2.终期答辩

学院组织终期公开答辩会,对符合成绩评定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最终审核评定。学生本人参加公开答辩后,答辩小组结合学生从立项至本科三年级下学期831日前的个人贡献度,给出明确的成绩评定意见。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各项目团队在指定时间、地点集合,签到并抽取项目答辩顺序。项目内各成员答辩顺序由项目负责人确定,所有申请成绩评定的学生必须参加公开答辩会

2)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每人答辩5分钟,答辩小组提问5分钟。

3)答辩小组根据学生项目成果、团队成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回答问题情况等客观公正地评分,评分主要考查学生从立项至结题全过程的参与度和贡献度。答辩小组每位专家针对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评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小组评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占学生最终成绩评定的90%

3.评定小组结合团队成员评价和答辩小组评分,形成成绩评定意见(“科创实践成果”成绩),并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成绩评定意见上报本科生院审核批准,由学校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在学生推免成绩单上以附加绩点的形式体现“科创实践成果”成绩

五、成绩评定标准

成绩评定分为个等级1)在团队工作中发挥主力作用的,评定绩点为0.3B≤0.4;2)在团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评定绩点为0.2≤B<0.3;3)在团队工作中发挥一般作用的,评定绩点为0≤B<0.2

原则上同一团队中,评定为主力作用的学生人数2人;评定为重要作用的学生人数2人;评定为一般作用学生人数不设限制。

六、其他

(一)申请成绩评定的学生若对评定结果存疑,可于公示期内及时反映,学院将就反映情况认真研究讨论并及时答复。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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