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规模
我院2023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40名。
二、工作小组
组 长:罗远新、韦迎春
副 组 长:刘凯、郭坤银
成 员:宋朝省、吴映波
秘 书:陈 爽、吴天骄、周莹莹、王静文
按照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面试评分环节,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三、申请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23届优秀本科生。
2. 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 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优秀,专业排名靠前。
5.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请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在“卓越专项报名”栏目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推免生本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保证。若因推免生本人材料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导致不能顺利接收,由推免生本人负责。
2. 我院将根据申请推免生人数和我院招生规模,择优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参加复试。
3. 经复试考核合格且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
4. 我院将委托其他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同意复试”及“同意待录取”通知,未及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奖助政策
1. 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执行。
2. 推免奖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3. 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4. 工程师学院学生生活补助
额外每名学生每月800元生活补助。
5. 工程师学院新生奖学金
前10% :8000元;前10%~30%:3000元;前30%~50%:1000元。
6. 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复试安排
1. 复试报名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于9月26日18:00前在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报名,并将下述资料打包后发送邮件至:chenshuang@cqu.edu.cn.
(1)所在院校开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原件扫描件;
(2)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3)在校期间,如各类获奖荣誉、工程实践项目、科研成果等,请提供相应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 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27日上午8:00前向材料审核通过考生发送邮件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
3. 复试收费
无。
4. 复试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工程思维、工程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5. 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6. 复试时间
9月27日中午12点,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7. 体检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的体检时间安排拟录取后入校前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七、录取方案
分专业按照最终成绩排序确定待录取,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同意待录取”通知,未及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最终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英语面试成绩(20%)
八、咨询和申诉方式
咨询电话:15730016056 监督电话:13452222211
咨询邮箱:liukai0807@cqu.edu.cn 监督邮箱:css@cqu.edu.cn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本学院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工程师学院
2022年9月24日